本博客代为登载 原作者:哀理思
赤伞条脱凝冷露,寻春不见草徒名。
酥青一片真娇弱,且隐檐角避月明。
Fear won't guide us…in the hall of mirrors.
本博客代为登载 原作者:哀理思
赤伞条脱凝冷露,寻春不见草徒名。
酥青一片真娇弱,且隐檐角避月明。
王尔德 著 巴金 译
快乐王子的像立在一根高圆柱上面,高高地耸在城市的上空。他满身贴着薄薄的纯金叶子,一对蓝宝石做成他的眼睛,一只大的红宝石嵌在他的剑柄上,灿烂地发着红光。
他的确得到一般人的称赞。一个市参议员为了表示自己有艺术的欣赏力,说过:“他象风信标那样漂亮,”不过他又害怕别人会把他看作一个不务实际的人(其实他并不是不务实际的),便加上一句: “只是他不及风信标那样有用。”
“为什么你不能象快乐王子那样呢?”一位聪明的母亲对她那个哭着要月亮的孩子说;“快乐王子连做梦也没想到会哭着要东西。”
“我真高兴世界上究竟还有一个人是快乐的,”一个失意的人望着这座非常出色的像喃喃地说。
“他很象一个天使,”孤儿院的孩子们说,他们正从大教堂出来,披着光亮夺目的猩红色斗篷,束着洁白的遮胸。
“你们怎么知道?”数学先生说,“你们从没有见过一位天使。”
“啊!可是我们在梦里见过的,”孩子们答道;数学先生皱起眉头,板着面孔,因为他不赞成小孩子做梦。
某一个夜晚一只小燕子飞过城市的上空。他的朋友们六个星期以前就到埃及去了,但是他还留在后面,因为他恋着那根最美丽的芦苇。他还是在早春遇见她的,那时他正沿着河顺流飞去,追一只黄色飞蛾,她的细腰很引起他的注意,他便站住同她谈起话来。
“我可以爱你吗?”燕子说,他素来就有马上谈到本题的脾气,芦苇对他深深地弯一下腰。他便在她的身边不停地飞来飞去,用他的翅子点水,做出许多银色的涟漪。这便是他的求爱的表示,他就这样地过了一整个夏天。
“这样的恋爱太可笑了,”别的燕子呢喃地说,“她没有钱,而且亲戚太多;”的确河边长满了芦苇,到处都是。后来秋天来了,他们都飞走了。
他们走了以后,他觉得寂莫,开始讨厌起他的爱人来。他说:“她不讲话,我又害怕她是一个荡妇,因为她老是跟风调情。”这倒是真的,风一吹,芦苇就行着最动人的屈膝礼。他又说: “我相信她是惯于家居的,可是我却喜欢旅行,那么我的妻子也应该喜欢旅行才成。”
“你愿意跟我走吗?”他最后忍不住了问她道;然而芦苇摇摇头,她非常依恋家。
“原来你从前是跟我寻开心的,”他叫道。“我现在到金字塔那边去了。再会吧?”他飞走了。
他飞了一个整天,在晚上他到了这个城市。“我在什么地方过夜呢?”他说; “我希望城里已经给我预备了住处。”
随后他看见了立在高圆柱上面的那座像。他说:“我就在这儿过夜吧,这倒是一个空气新鲜的好地点。”他便飞下来,恰好停在快乐王子的两只脚中间。
“我找到一个金的睡房了,”他向四周看了一下,轻轻地对自己说,他打算睡觉了,但是他刚刚把头放到他的翅子下面去的时候,忽然大大的一滴水落到他的身上来。“多么奇怪的事!”他叫起来,“天上没有一片云,星星非常明亮,可是下起雨来了。北欧的天气真可怕。芦苇素来喜欢雨,不过那只是她的自私。”
接着又落下了一滴。
“要是一座像不能够遮雨,那么它又有什么用处?”他说; “我应该找一个好的烟囱去,”他决定飞开了。
但是他还没有张开翅膀,第三滴水又落了下来,他仰起头去看,他看见——啊!他看见了什么呢?
快乐王子的眼里充满了泪水,泪珠沿着他的黄金的脸颊流下来。他的脸在月光里显得这么美,叫小燕子的心里也充满了怜悯。
“你是谁?”他问道。
“我是快乐王子。”
“那么你为什么哭呢?”燕子又问:“你看,你把我一身都打湿了。”
“从前我活着,有一颗人心的时候,”王子慢慢地答道,“我并不知道眼泪是什么东西,因为我那时候住在无愁宫里,悲哀是不能够进去的。白天有人陪我在花园里玩,晚上我又在大厅里跳舞。花园的四周围着一道高墙,我就从没有想到去问人墙外是什么样的景象,我眼前的一切都是非常美的。我的臣子都称我做快乐王子,不错,如果欢娱可以算作快乐,我就的确是快乐的了。我这样地活着,我也这样地死去。我死了,他们就把我放在这儿,而且立得这么高,让我看得见我这个城市的一切丑恶和穷苦,我的心虽然是铅做的,我也忍不住哭了。”
“怎么,他并不是纯金的?”燕子轻轻地对自己说;他非常讲究礼貌,不肯高声谈论别人的私事。
“远远的,”王子用一种低微的、音乐似的声音说下去。“远远的,在一条小街上有一所穷人住的房子。一扇窗开着,我看见窗内有一个妇人坐在桌子旁边。她的脸很瘦,又带病容,她的一双手粗糙、发红,指头上满是针眼,因为他是一个裁缝。她正在一件缎子衣服上绣花,绣的是西番莲,预备给皇后的最可爱的宫女在下一次宫中跳舞会里穿的。在这屋子的角落里,她的小孩躺在床上生病。他发热,嚷着要橙子吃。他的母亲没有别的东西给他,只有河水,所以他哭起来了。燕子,小燕子,你肯把我剑柄上的红宝石取下来给他送去吗?我的脚钉牢在这个像座上面,我不能够移动。”
“朋友们在埃及等我,”燕子说。“他们正在尼罗河上飞来飞去,同大朵的莲花谈话。他们不久就要到伟大的国王的坟墓里去睡眠了。那个国王自己也就睡在那里他的彩色的棺材里。他的身子是用黄布紧紧裹着的,而且还用了香料来保存它。一串浅绿色的翡翠做成的练子系在他的颈项上,他的一只手就象是干枯的落叶。”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要求说,“你难道不肯陪我过一夜,做一回我的信差么?那个孩子渴得太厉害了,他母亲太苦脑了。”
“我并不喜欢小孩,”燕子回答道,“我还记得上一个夏天,我停在河上的时候,有两个粗野的小孩,就是那磨坊主人的儿子,他们常常丢石头打我。不消说他们是打不中的;我们燕子飞得极快,不会给他们打中,而且我还是从一个以敏捷出名的家族里出来的,更不用害怕。不过这究竟是一种不客气的表示。”
然而快乐王子的面容显得那样忧愁,叫小燕子的心也软下来了。他便说: “这儿冷得很,不过我愿意陪你过一夜,我很高兴做你的信差。”
“小燕子,谢谢你,”王子说。
燕子便从王子的剑柄上啄下了那块大的红宝石,衔着它飞起来,飞过栉比的屋顶,向远处飞去了。
他飞过礼拜堂的屋顶,看见那里的大理石的天使雕象。他飞过王宫,听见了跳舞的声音。一个美貌的少女同她的情人正走到露台上来。“你看,星星多么好,爱的魔力多么好!”他对她说。“我希望我的衣服早点送来,好赶上下次的大跳舞会,”她接口道,“我叫人在上面绣了西番莲花;可是那些女裁缝太懒了。”
他飞过河面,看见悬挂在船桅上的无数的灯笼,他又飞过犹太村,看见一些年老的犹太人在那里做生意讲价钱,把钱放在铜天平上面秤着。最后他到了那所穷人的屋子,朝里面看去。小孩正发着热在床上翻来覆去,母亲已经睡熟,因为她太疲倦了。他跳进窗里,把红宝石放在桌上,就放在妇人的顶针旁边。过后他又轻轻地绕着床飞了一阵,用翅子扇着小孩的前额。“我觉得多么凉,”孩子说,“我一定好起来了;”他便沉沉地睡去了,他睡得很甜。
燕子回到快乐王子那里,把他做过的事讲给王子听。他又说:“这倒是很奇怪的事,虽然天气这么冷,我却觉得很暖和。”
“那是因为你做了一件好事,”王子说。小燕子便开始想起来,过后他睡着了。他有这样的一种习惯,只要一用思想,就会打瞌睡的。
天亮以后他飞下河去洗了一个澡。一位禽学教授走过桥上,看见了,便说:“真是一件少有的事,冬天里会有燕子!”他便写了一封讲这件事的长信送给本地报纸发表。每个人都引用这封信,不管信里有那么多他们不能了解的句子。
“今晚上我要到埃及去,”燕子说,他想到前途,心里非常高兴。他把城里所有的公共纪念物都参观过了,并且还在教堂的尖顶上坐了好一阵。不管他到什么地方,麻雀们都吱吱叫着,而且互相说: “这是一位多么显贵的生客!”因此他玩得非常高兴。
月亮上升的时候,他飞回到快乐王子那里。他问道:“你在埃及有什么事要我办吗?我就要动身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肯陪我再过一夜么?”
“朋友们在埃及等我,”燕子回答道。“明天他们就要飞往尼罗河上游到第二瀑布去,在那儿河马睡在纸草中间,斗浪神坐在花岗石宝座上面。他整夜守着星星,到晓星发光的时候,他发出一声欢乐的叫喊,然后便沉默了。正午时分,成群的黄狮走下河边来饮水。他们有着和绿柱玉一样的眼睛,他们的叫吼比瀑布的吼声还要响亮。”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远远的,在城的那一边,我看见一个年青人住在顶楼里面。他埋着头在一张堆满稿纸的书桌上写字,手边一个大玻璃杯里放着一束枯萎的紫罗兰。他的头发是棕色的,乱蓬蓬的,他的嘴唇象石榴一样地红,他还有一对象做梦似的大眼睛。他在写一个戏,预备写成给戏院经理送去,可是他太冷了,不能够再写一个字。炉子里没有火,他又饿得头昏眼花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他的确有好心肠。“你要我也给他送一块红宝石去吗?”
“唉! 我现在没有红宝石了,”王子说,“我就只剩下一对眼睛。它们是用珍奇的蓝宝石做成的,这对蓝宝石还是一千年前在印度出产的,请你取出一颗来给他送去。他会把它卖给珠宝商,换钱来买食物、买木柴,好写完他的戏。”
“我亲爱的王子,我不能够这样做,”燕子说着哭起来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就照我吩咐你的做罢。”
燕子便取出王子的一只眼睛,往学生的顶楼飞去了。
屋顶上有一个洞,要进去是很容易的,他便从洞里飞了进去。那个年青人两只手托着脸颊,没有听见燕子的扑翅声,等到他抬起头来,他却看见那颗美丽的蓝宝石在枯萎的紫罗兰上面了。
“现在开始有人赏识我了,”他叫道; “这是某一个钦佩我的人送来的。我现在可以写完我的戏了,”他露出很快乐的样子。
第二天燕子又飞到港口去。他坐在一只大船的桅杆上,望着水手们用粗绳把大箱子拖出船舱来。每只箱子上来的时候,他们就叫着: “杭育!……”“我要到埃及去了!”燕子嚷道,可是没有人注意他,等到月亮上升的时候,他又回到快乐王子那里去。
“我是来向你告别的,”他叫道。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不肯陪我再过一夜么?”
“这是冬天了,”燕子答道,“寒冷的雪就快要到这儿来了,这时候在埃及,太阳照在浓绿的棕榈树上,很暖和,鳄鱼躺在泥沼里,懒洋洋地朝四面看。朋友们正在巴伯克的太阳神庙里筑巢,那些淡红的和雪白的鸽子在旁边望着,他们一面在讲情话。亲爱的王子,我一定要离开你了,不过我决不会忘记你,来年春天我要给你带回来两粒美丽的宝石,偿还你给了别人的那两颗。我带来的红宝石会比一朵红玫瑰更红,蓝宝石会比大海更蓝。”
“就在这下面的广场上,站着一个卖火柴的小女孩,”王子说。“她把她的火柴都丢在沟里去了,它们全完了。倘使她不带点钱回家,她的父亲会打她的,她现在正哭着。她没有鞋、没有袜,小小的头上没有一顶帽子。你把我另一只眼睛也取下来,拿去给她,那么她的父亲便不会打她了。”
“我愿意陪你再过一夜,”燕子说,“可是我却不能够取下你的眼睛。那时候你就会变成瞎子了。”
“燕子,燕子,小燕子,”王子说,“你就照我吩咐你的话做罢。”
他便取下王子的另一只眼睛,带着它飞到下面去。他飞过卖火柴女孩的面前,把宝石轻轻放在她的手掌心里。“这是一块多么可爱的玻璃!”小女孩叫起来;好一面笑着跑回家去。
燕子又回到王子那儿。他说: “你现在眼睛瞎了,所以我要永远跟你在一块儿。”
“不,小燕子,”这个可怜的王子说,“你应该到埃及去。”
“我要永远陪伴你,”燕子说,他就在王子的脚下睡了。
第二天他整天坐在王子的肩上,给王子讲起他在那些奇怪的国土上见到的种种事情。他讲起那些红色的朱鹭,它们排成长行站在尼罗河岸上,用它们的长嘴捕捉金鱼。他讲起司芬克斯,它活得跟世界一样久,住在沙漠里面,知道一切的事情。他讲起那些商人,他们手里捏着琥珀念珠,慢慢地跟着他们的骆驼走路;他讲起月出的王,他黑得象乌木,崇拜一块大的水晶。他讲起那条绿蛇,它睡在棕榈树上,有二十个僧侣拿密糕来喂它,他讲起那些侏儒,他们把扁平的大树叶当作小舟,载他们渡过大湖,又常常同蝴蝶发生战争。
“亲爱的小燕子,”王子说,“你给我讲了种种奇特的事情,可是最奇特的还是那许多男男女女的痛苦。再没有比贫穷更不可思议的了。小燕子,你就在我这个城的上空飞一转吧,你告诉我你在这个城里见到些什么事情。”
燕子便在这个大城的上空飞着,他看见有钱人在他们的漂亮的住宅里作乐,乞丐们坐在大门外挨冻。他飞进阴暗的小巷里,看见那些饥饿的小孩伸出苍白的瘦脸没精打彩地望着污秽的街道。在一道桥的桥洞下面躺着两个小孩,他们紧紧地搂在一起,想使身体得到一点温暖。“我们真饿啊!”他们说。“你们不要躺在这儿,”看守人吼道,他们只好站起来走进雨中去了。
他便回去把看见的景象告诉了王子。
“我满身贴着纯金,”王子说,“你给我把它一片一片地拿掉,拿去送给我那些穷人,活着的人总以为金子能够使他们幸福。”
燕子把纯金一片一片地啄了下来,最后快乐王子就变成灰暗难看的了。他又把纯金一片一片地拿去送给那些穷人。小孩们的脸颊上现出了红色,他们在街上玩着,大声笑着。“我们现在有面包了,”他们这样叫道。
随后雪来了,严寒也到了。街道看起来仿佛是银子一样的,它们是那么亮,那么光辉,长长的冰柱象水晶的短剑似的悬挂在檐前,每个行人都穿着皮衣,小孩们也戴上红帽子溜冰取乐。
可怜小燕子却一天比一天地更觉得冷了,可是他仍然不肯离开王子,他太爱王子了。他只有趁着面包师不注意的时候,在面包店门口啄一点面包屑吃,而且拍着翅膀来取暖。
但是最后他知道自己快要死了。他就只有一点气力,够他再飞到王子的肩上去一趟。“亲爱的王子,再见罢!”他喃喃地说,“你肯让我亲你的手吗?”
“小燕子,我很高兴你到底要到埃及去了,”王子说,“你在这儿住得太久了,不过你应该亲我的嘴唇,因为我爱你。”
“我现在不是到埃及去,”燕子说。“我是到死之家去的。听说死是睡的兄弟,不是吗?”
他吻了快乐王子的嘴唇,然后跌在王子的脚下,死了。
那时候在这座像的内部忽然起了一个奇怪的爆裂声,好象有什么东西破碎了似的。事实是王子的那颗铅心已经裂成两半了。这的确是一个极可怕的严寒天气。
第二天大清早市参议员们陪着市长在下面广场上散步。他们走过圆柱的时候,市长仰起头看快乐王子的像。“啊,快乐王子多么难看!”他说。
“的确很难看!”市参议员们齐声叫起来,他们平日总是附和市长的意见的,这时大家便走上去细看。
“他剑柄上的红宝石掉了,眼睛也没有了,他也不再是黄金的了,”市长说,“讲句老实话,他比一个讨饭的好不了多少!”
“比一个讨饭的好不了多少,”市参议员们说。
“他脚下还有一只死鸟!”市长又说,“我们的确应该发一个布告,禁止鸟死在这个地方。”书记立刻把这个提议记录下来。
过后他们就把快乐王子的像拆下了。大学的美术教授说: “他既然不再是美丽的,那么不再是有用的了。”
他们把这座像放在炉里熔化,市长便召集一个会来决定金属的用途。“自然,我们应该另外铸一座像,”他说,“那么就铸我的像吧。”
“不,还是铸我的像,”每个市参议员都这样说,他们争吵起来。我后来听见人谈起他们,据说他们还在争吵。
“真是一件古怪的事,”铸造厂的监工说。“这块破裂的铅心在炉里溶化不了。我们一定得把它丢开。”他们便把它丢在一个垃圾堆上,那只死燕子也躺在那里。
“把这个城里两件最珍贵的东西给我拿来,”上帝对他的一个天使说,天使便把铅心和死鸟带到上帝面前。
“你选得不错,”上帝说,“因为我可以让这只小鸟永远在我天堂的园子里歌唱,让快乐王子住在我的金城里赞美我。”
去做了一个生涯规划咨询(或者什么类似的东西,反正就是一对一做问卷问问题然后折磨了四个小时),虽然本身很抗拒这种东西,但还是不得不对其评估结果谔谔。兴许是很贴切地被戳中了某些地方,所以才会有这种不适感吧。
结果是,主导我一切的一切的性格的与生俱来之特质,是争强好胜和好斗,粗看之下对于如此潦草的结论很恼火,但深思的结果确是十分恰当;除此之外的关键词还有极度敏感,也是很符合的性格;剩下的就是暗合鲁迅对于某位我不是很喜欢的作家的评价了——“精神洁癖”。
面对争强好胜这样的标签,让人难以接受。可是结合最近看到的一句话,又好像很容易让人明白:“(未成年人,又或许不是这样的词,因为我实在找不到在这个语境下与大人相对的词语了)对于正确,强大和聪明的认知(相较于大人),总是十分明了。”我们的强大,无外乎运动场上能跑得飞快;我们的正确,无外乎于油嘴滑舌刷得利落;我们的聪明,无外乎于那白纸红字血淋淋的数字高低。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从幼年开始,我所接受的便能被称为“英才教育”:强迫学习钢琴的幼儿园;一个劲地讲古的爷爷;香港式教育一个劲地灌输英语知识的另一个幼儿园,云云。然后是根深蒂固的“赢”的观念,经北上沪漂的父母而始,幼年表现优异而催化,至于日益不断不知满足的焦虑而愈发激烈。最后,比起所谓他人对我的期待,原来是我自己已经不愿意输了。
“输了可不好玩,所以我总是赢。”apex里的探路者机器人如是说。
可我总是输,关于正确,强大和聪明,现在的我一个都不沾,这是一种难以描述的低迷状态,为何努力了没有回馈?为何想要努力却没有机会?而所谓决心云云真的是能决定这一切的东西吗?
联想到了发条青蛙,怪诞而惊悚的喻体。
对于敏感,我倒是有一定的自知。无论是视力听力甚至于味觉嗅觉,都被人评价到了“离谱”的程度。而心理上的敏感,更像是那“精神洁癖”——连触碰棉花,都会被扎伤。关于他人言语最微小最细节的暗示,我都会放大清晰化处理,十拿九稳;而其中对于我的评价,则如同针扎一般深入我心;对于完全事不关己的细节,苔花的凋零摧残,无尽远方人们的苦难折磨,难以言喻而不存在于我的法度之内的事情,也会暗自“号泣又号泣”。
欲辨已忘言。
毕竟我的自知远远不够,而这远远不够的自知未能描述的特质居然被一个陌生人用短短三个词语准确概括出来了,暗自伤悲的同时,人生虚无的感叹愈发清晰。
关于“天才”。
有人评价我为天才,还说是“用自己的天才引领只是拥有热爱的一群人通过热爱走到和天才一样的高度”。我不是很能接受这样的褒奖。但是对方拿出了“平庸的天才展露才能,真正的天才让人忘记才能”(维特根斯坦)这样的论据,居然和我对这一概念的理解一样,那就只能再次归结到我自知的匮乏了。并不是因为被褒奖后飘飘然忘乎所以,而是由于猜忌和怀疑而对其产生的抗拒。
天才是不断地试错,从0.9到0.9循环的转变。“天才为人们描绘月亮,指明方向,玉兔们搭建通往月亮的阶梯。”我真的做到了吗?
我有必须要摧毁的东西,又必须要建构的东西,如果名为天才的才能能让我做到这一点,那我便欣然收下罢。
站在事物的终点上,能明白各种各样的东西。
比方孜孜以求的幸福,是一种不能过量的东西,太多了会带来痛苦,尽力避免的痛苦,反而是最有可能在沉溺其中带来快感的事物。
最高即最糟,最糟即最高。
尽管如此还是想要幸福,尽管如此还是在避免痛苦,声嘶力竭。
硬币的正反面。
痛苦是绝对正确的,尽管这句话像是自负地在安慰自己,然而接连不断而不麻木的痛苦是身体在提醒自己何为活着,为何活着,是否活着。
只有因为拼了命地想要活下去,才会拼了命地感到痛苦。
成年的时候,说出这种不懂装懂的人生体悟,多少还是有点幼稚吧。
然而迄今为止所经历的一切的一切真的能被称为苦难吗?
无穷的人们经历着比我多无穷倍的痛苦,然而坚持下来的大有人在。我的号啕大哭,我的自作多情,我的假惺惺之反省……人生路上,我一路走过来了,我确确实实地在名为生活的平原上孑然一人地走过来了,我的身后空无一人,我还不能倒下,即便只是在空无一人的荒野,即便只是在空无一物的荒野,也只能是在这样的一片荒野上,因为前进后退皆无分别,所以无论如何的行走都只是行走,因为都只是行走,所以只要切切实实地是在自己选定的人生之路上……
这靠的是某种青春热血?我自知自己的青春是黑色黯淡的,但还是想要在所谓大人的世界里如同在暗黑青春里一样闪闪发光——这是我所能做到的全部了,也是我必须做到的全部。
Neon genesis.
寒风略微缺席的十一月末,北风的礼赞欲言又止。酒红的天空缓缓舒张痛兽的呻吟,蟒行的树影默默横斜张狂的野望;文章在成年的时候会完篇,车水马龙和充当晨铃的新闻广播马上会充斥简陋的宿舍楼;平原上的指北针,谁知道呢,大概会保持着失灵的状态。
夜长梦多,我将和各位一起并肩而行——孑然一身——在无尽延伸人生路上:
我缓缓迈出了脚步。
先生的住所在山的另一边。说来惭愧,玩弄笔墨的在下也不过是在最近才知晓。那天雨水初停,我去鸡舍把蛋给拾了,挂几条雨水来前开始腌的白菜,往兜里塞了本书,和往常一样到集市上去。
这时市上的人是否会很少?还是说大伙儿因为酒味出来活动,都已好生懒惰的罢?不过听说在T是上学的儿子说,镇上要派人过来修路,那大概是有什么新式的机械,而向来是喜好这儿的人们自然会过去围观吧。乡里人素来爱看热闹。
行走到半山腰,众水汇聚的溪流枕石而下,只是往日的那座桥不见了踪迹,空见褐黄色的呢,极不妥当的横在那里。溪水下流的拐弯那儿,竹板如排筏,半挂半悬着。在下从未见过如此场景,想必是近日的雨水大得出奇。
路自然是走不下去的。好在有那条小径。
这条小径人们原先是不太走的。密布的灌木掩盖着斑驳的石阶,然后是墨绿色的奇松林立,以及呼啸其间的怪风。这里是鼠、狼、蛇甚至虎出没的地带,相传每每有什么兴风作浪之事发生,这竹林间的阴风边会卷起箱里的几个童男童女,放到林间共野兽使用以消灾祸,老人家的所谓相传,到我们这里已经不是很信得住了,不过出于对他们的尊敬,乡人们还是对这条小径避而远之.
我挑着担子,小心翼翼,林子里到处是所谓petrichor的气味。
石径引着我翻过山头。
先生的住处映入眼帘。
那是一栋面南的屋子,篱笆和先前看到的屋子不同,大概只到腰这边。庭院虽不大,但布局上宽广宏大。从第二层的青色屋顶望去能看见苍绿十分的榕树树盖。
“好一栋气派的堂皇之屋!”我如是想着。
蓝衣服的孩童从院门里走了出来,他的耳朵很长,这是我首先注意的,然后发现的是他走起路来的样子,不是充满灵动的那种,更像是老大爷的龙钟之态。那衣服和那脸却又分明是六七岁的孩子所拥有的。我最后把这归结于生于如此堂皇之家所养成的格调。
总之这位蓝衣少年走了出来,低着头,又像是突然想到了什么一样把头猛地一抬,看到了我。
(本来想对他的脸进行描述的,不要在下实在是失掉了唯独这一块记忆,请各位多多谅解)
“喂!你是去赶集的吧!”他指了指我担子里的鸡蛋,带着一种不容片刻喘息的语调。
“是的,在下正要去镇上的集市,不知公子……”
“那太好了,我要两个。”还没等我反应为什么会用公子称呼他时,他把手埋进了鸡蛋中,开始倒腾。
“能不能多买点,很少见到只买两个鸡蛋的客人呢。”他突然又看向我,仍是用刻不容缓的语调。
“我说两个,就是两个。”仍是在翻鸡蛋。
一只的青虫飞落在他的手臂上。
少年迅速把手抽出,试图把青虫甩落。
“走开!走开走开!啊!”
虫子倒是走开的,很不幸的是随着尖叫,我的鸡蛋也滚落一地。兴许是听到声音了吧,屋主人可怕的(我是这么认为的的)责令传来。“你又惹了什么祸!”
屋主人身材高大,符合很带力量的语调,不符合一尘不染、光亮十分的装束。
“抱歉,小孩子不懂事,尽是闯祸。给您添麻烦了。“
屋主人又看了看散落一地的鸡蛋。
“我来帮你吧。”于是弯腰去捡。
“不必,在下自己来就可以了。”我也弯腰下去。
一本书从我的袖袋里抖落下来。
“回家去。”屋主捡完鸡蛋,呵斥道。少年跑开了。
屋主顺手把我掉的书递给了我。
“写的怎么样?”
“您是说这本《降华阁呓语》吗?在下当初看儿子忘记把这本书拿走了就去过来看,最初几页不是很入目,我还想着‘什么玩意’但还是继续看了下去,”我喘了口气,惊讶于自己突然如此富有激情地在说话“您别说,这里面的道理看起来是无赖玩意,但又总是说不倒这个作者,有时还让你觉得,欸,还真就是这么回事。”
屋主脸上闪过一丝笑意。
“这么说,你觉得还不错?”
可能他只是随口一问吧,但我确实认真地回答了。
“是的,在下随身带着,就是为了闲下来的时候能搞清楚到底讲了什么。”
我对自己的回答相当满意,以至于没有发觉这一问一答地奇怪之处。
“看来我写得出好作品嘛。”
我翻开扉页,发现那张照片上先生的样子和屋主并无二样,只是比起眼前多了点,唔,姑且说是“文艺风范”吧。
我找不出话来。
这便算是认识了先生。
舀水骊歌唱
劝君金屈卮
人生离别满
花月诗酒茶
时间的拟态不尚明白
或许是遗漏了的足音
昨日的歌,还响着
从未再次触碰
昨日的影,24帧每秒放映
很粗糙滥制,我每天都看
他和她的短篇小说有什么结果
都是过分感性的索求
在山上竖起望远镜,最好不要是天文的
往出你之外的别只眼睛里看,简斯娜卡
白色的月亮最终被小小幻想家拥抱
然后风车倒下
蛋炒饭,24度空调,妹的微笑
“会有人把自己的日记发出来吗?”无论从什么角度而言,这一举动都十分奇怪,然而上一回十分勤劳地记日记已经是一年前的时候了,当时连续记了快有小半年时间。当时为什么会如此殷勤地写日记?姑且认为是无聊的娱乐和忧愁的排解。这一回重新回到记日记的习惯,文字比以前破碎了很多,以至于经历者本人都难以回想当时到底是什么样的经历,只留下十分抽象,解构主义的断垣碎瓦式的句段。所以我把这些五月份(夹带点四月份尾巴)的日记发表出来可能纯粹是为了号召大家帮我审视自己,审视这一个月来的自感反常的我。不过由于日记姑且也算是有意识地写下来的(在午夜的宿舍的下铺点着昏暗的灯),那也便能够称之为作品吧。 但愿这样之后我能舒服点。
四月十九日 晴 周一
我想我想要回到札幌市。
我们都是会悄悄疲惫的。
给X写封公开信吧,之前怎么没想到呢?
肉体用以约束感知,也即世界。
今天演讲似乎不错,毕竟是讲爱的。
如果要问完美世界的话,那必然是只有我和美女存在的地方。(太嚣张了fbh)
四月二十日 晴 周二
我的确是喜欢美女的。
或者说,是喜欢将死之时看见的美女。
四月二十四日 阴雨 周六
“钻心的寂寞将人挫骨扬灰。”
“把梦当作现实记住,把过去当作梦来忘却。”
L女士似乎很久以前就已经开始走进我的生活了。
用L有点吓人,尤其是哥特体的,所以有时间还是要重新想一个。
明天再聊。
四月二十五日 晴 周日
没想出来,而且其实我不是很能了解她的心思。
人类补完和自杀都是在选择逃避。
我不喜欢我自己所有物的部分是能让自己看见自己的部分。
我缺乏写中长篇小说的能力。
现在好像又有了个计划。
四月二十六日 晴 周一
我在他们的沉默中看到了恐惧,而那种恐惧一般只有在面对难以理解不可名状之黑暗时才会显现。
心情不好的时候,不妨多多帮助别人,虽然听上去很扯,但真的会有用。可能是因为本身自己便是存在于很多人的心中。于是当本体陷入困境时,把自己的“分身”给帮助了,也是帮助了自己。
但最终还是要回到自己。
并不是说因为有多么可悲便要逃避,而是为了让故事变得不可悲才要置身于悲剧之中才可能具备改变的力量。
我是个极易自杀的人,大家请务必要保护好我。
不过可能也没什么用(吐舌)
四月二十七日 雨 周二
Still here,安啦!
我喜欢能象征着或者说被给予着某种连接的事物。
人是美妙的。
日记变得碎片化。
我在打扫整理归类自己。
所有的想法都显得十分孤独而低级。
是不是认为自己太软弱了?
在L眼里看到了某种热衷与热爱。
中式教育有时过于着重对于每个字的理解,把改变一个字后的词语意思弄得完全不同,其实这样只会让学生们忽视其微妙的差别。
从别人眼里发现自己。
很想要云游般完全由自己地生存,丝毫不在意他人目光,可我始终没有办法。有些人(E\L)等具备直接迈入“自己”之所在的能力与意愿,我却在进入这个地方之前还得过一扇安检门似的,偶尔翘掉而人心惶惶。这毕竟是十分重要的事啊。
我是怪人吗?
我是否正变得更怪?
我是否要改变存在于他人中的自己?
我还有多少时日?
李长吉二十七而终,予以为其恰足矣。
如果收到精心精妙的礼物,我将无条件地十分雀跃与欢乐。
我很肤浅。
四月二十八日 多云 周三
石黑一雄真TMNB。
看克拉拉与太阳时,今天才发现书中太阳能智能机器人的简称十分熟悉(AF),这不便是我自己吗?Arnold Fong君。
所以从一开始读便有种很微妙的感觉。
如果我是AF,这将是一种奇妙十分的设想。
《克》延续石黑一雄一贯慢热,后劲十足的笔法,我仿佛是看见一位大师——是茶艺的?或者是剑术箭术的?在完成不可能任务后平淡安然的双眼。
剑入鞘。
“你相信‘人心’这回事吗?
我不仅仅指那个器官,当然咯。
我说的是这个词的文学意义。
人心,你相信有这种东西吗?
某种让我们每个人成为独特个体的东西?”
对了,像是黑泽明电影里的拔刀斩。
我始终没有办法像某些人一样操纵人心之类,我(无法?/不适合?)成为恋人,只能成为好朋友,亲人,密友这样的存在,这是最近我一直不太平的心境所给予我的洞见。
大概没有人会对我抱以恋人的想法,也不是说我有多么讨人厌,只是终究……
我在想什么?
今天中午的沙龙还算不错,遇到了(不能说是认识)很多有意思的人,只是我不清楚自己的受欢迎程度。
最近好多,好多预想猜测到的东西都应验了。
不应该在不该去试的东西和地方试验。
表达能力其实很有限。
D最近有些警觉,可我于(他/她)而言也是特殊的存在。E先生像是升级过了一般。Q对我的想法也是捉摸不透,但似乎的确是在关心/体贴着我。L几乎要成为偶像了,或者说其实本来就是。我对于她有特殊的情感,但又不太好定义,或者说,其实不应该定义。
我怎么会知道的?
毕竟我是AF嘛。(好冷)
五月六日 晴转小雨 周四
世界上真实存在着以学习为爱好的人,愕然。
我害怕成为独立的个体。
每次放空都会想到X然后痛苦万分。
对传统的反抗应该根植于现实的需求。
一紧张便会口齿不清。
穿正装,被岳说帅,似乎是毕业之后第一次穿,说到这里,毕业的时候原来是打算发言的,后来因为要给X,C和Z写信所以作罢。
另,托Angela的福,明日演唱会。(最后一句话内容好像是这样的,可能因为快睡着了所以字迹不清)
五月十七日 雨转多云 周一
E先生说他想要追V女士了,好耶!
但说实话,我现在只是纯粹地看好戏的心理,并不是十分的看好,不过还是给予他们祝福了啦!
“喜欢把身边的人撮合在一起的怪毛病。”
E先生之后这方面绝对能比我好的,绝对。
二流文学论算是在上周五讲完了,似乎还不错。
班长会在值完周之后辞掉,好!
我习惯了把自己的快乐建立于他人快乐之上,也因此树敌,不知为何。我所理解世界的方式是解构而唯心的,不过这一切的基础是对于人全然的相信和充分的自知之上。
我热爱一切崇尚肉体的人类,我是俗且堕落沉溺的。我在这样偏激的理念下生存。
住在我心里的是扭曲十分摇曳多姿于虚无和惊惶噪音中向上生长的鸢尾,白色。如果能让生命成为那样,便是我的唯美主义。
还是先睡觉好了。
五月二十四日 周一 又晴又多云
我看不到。
往往以为把东西敲开,用力去看就能看到的东西其实全然看不到。
五月二十五日 周二 又晴又多云
V和E成了。
好!
算是一个时代的落幕,不过这个落幕是在我的张罗之下完成的。
有一点点成就感。这一对真的神了。
只要有一点点外力,我的……状态就会发生改变。
我实在是太需要那一点外力,求求了。
讲真,我是否具备恋爱的条件?我目前不是很了解。
暗示疑惑猜忌什么的最好适可而止吧。
我想活得清晰明快而非扑朔迷离。
她真的是美女。
五月二十五日 周三 雨
今天是巧克力味的。
有很多问题要问。
遇到的是为难了的安排,把这些全部都归咎到命运上有失公允了。
在成为浪漫之人的途中变得神经质。
我大概是个异类。
有人聆听我,有人宽慰我,有人救赎我,这是我之前的设想,这样看来,似乎还缺点什么。
想要的大概就是暴风眼这样的地方,于风波之中却又风平浪静,可以暂且休息。
每个人对待每件事的方法当然会有所不同,我以共性或者说我的行为准则辨别,这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狂热的人好弱小。
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次大概?还是需要好好把握自己。
突然发现,我为别人付出了真的好多。
好悲弱的人。
等待,
五月二十七日 周四 晴/多云
今天是烂透了的一天、
(这是什么句式?)
高三的学长们今日毕业,学姐好美,学长好帅!
编辑部合照,我好卑微。不过有美女学姐站我身边~~~
烂事倒是休提了。
我好像成不了小说家,顶多是散文家。
怪人,怪人。怪人?怪人与怪人。
太弱小了。
原是五月十四日午的演讲,现加以整理呈现于此处。演讲时ppt由于字体的缘故未能完美呈现,现加以修复。
我认为文字的力量在于意识的交流,更多的留白。
先来举一个大家都很熟悉的故事,小红帽。
心地善良,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到森林里探望外婆。
大灰狼把外婆吃了,假扮成外婆。
然后,在原著中,小女孩一无所知。
同样是在原著中,结局是——准备好
小女孩被大灰狼吃掉了
大家感觉如何?
是否感觉被装进了一股难以名状却又真实非常的空白,在心中某些观念被冲撞殆尽。却又什么都说不出来。我当初得知这件事的时候也和在座各位一样,这是一种说不上难受亦说不出来享受的感觉,然后我的下一个动作是重新再重头把这个童话读一遍。
那么,为什么我们会被这种郁闷十分的凄美整出这么一种感觉呢?
童话,一般是以一些你知我知的道德原则为先决条件才得以确立的,我们能从中学到诸如勇敢,诚实,爱这样宝贵的品质。
而这里这个故事却没有这样的道德原则——什么都没有。
之前有人问我,现在世界上有着绘画、音乐、视频,不久之后也许还会有脑机接口实现的直接感官体验,语言成了一种“代用”的工具,比方说要和某人描述看到的美景,于其用语言来说明,还不如直接让他看照片,与其让他直接看照片,还不如直接把他带到那处有风景的地方要来得靠得住。文字作为一种信息的表达形式,意义何在?我的意思是,单纯的信息交流,摄影,视频,表演,都比晦涩难懂且乏味的文字好多了,就算是书籍,也有相当多的作品需要借助插图将其中内涵具像化。
问题是何必将这些内容具象化,为何不能——留白。
为了帮助大家理解这个理念——
我们首先来看一段文字:
怎么我又梦见了
那一个夏天不闷热
她笑着对我说着
今天是个适合看海的日子
明明还没到海边
她如海风将我拎起
只要有她的呼吸
都是一个适合看海的日子
拎一手啤酒
走到海的尽头
听一首情歌
说你还舍不得
那只贪婪的恶魔
那些神魂颠倒借口
被一双明亮的手
安稳地推送到海的那一边
拎一手啤酒
走到海的尽头
听一首情歌
说你还舍不得
在海的尽头
我等不到她回头看我
在歌的尽头
她说她快乐地想起我
拎一手啤酒
走到海的尽头
听一首情歌
没有人舍不得
所有爱情最终败给
催生她的爱的绮想
可是她这么说了
今天是个适合看海的夏天
这是一首诗歌,或者说,一首诗歌的文字表现形式,现在,请大家静静地在脑海中勾勒出看完之后所呈现出来的样子,可以是一幅画面,一段音乐,或者某种气味也可以。
再来听一遍把这首诗谱写成曲子之后的样子。
许含光他首先是一位诗人,然后才滋生出成为歌手的想法,这里这首诗原先收录于他的诗集《齿与骨》,书是19年发行的,而这个专辑是等到20年末才有的。
在被谱成曲子之前,可以说这首诗歌是纯粹的语言——本身现代诗就是一种十分清新随意的东西,这里如同诗人的自言自语。我当初听到这首曲子的时候,和我看完原诗的感觉不是很一样。我想像的是海风,篝火,派对正到兴头上想起故人的自己,拎着啤酒默默走出了人群,有一种凡事消散之后的清醒和释然。
然而听到这首曲子,我认为它所想要表现的,却是宿醉的糊涂还有宿醉后勾起不好回忆的痛苦,然后双手各拿着一瓶啤酒醉倒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这不是我很希望想象出的场面。
这就是把原诗具象化后的后果。我当然知道原诗的作者想要表达出来的东西肯定得到了表达,但是这也的确让我有了心里的落差。
对于在座各位呢?看到这段文字的时候,大家心里大概会有许许多多不同的想象,然而一听完曲子,这个想象反而是被另外一种解释所覆盖了,虽然初听下来好像也就那样,会被音乐作品给带跑,但是,之前那一份独属于自己的对于文字的理解却已经不复存在,不复如初。
也就是说,内容的具象化,破坏掉了文字的留白,文字留白中的可能性。
对于文字留白的可能性,我只能如此含糊其辞,那么姑且再举一个比较绝的例子。
在座各位有多少听说过俳句这种文字形式呢?这是东瀛人的创作,所谓世界上最短的诗歌形式。我觉得用这个来说明“可能性”再合适不过。
这是俳圣松尾芭蕉最有名的一句俳句,它通常被翻译成这样:
还有更绝的:
古池塘啊青蛙跃入水声响。
也请大家静静地品味上几秒。
任何人看了之后都会觉得这是再纯粹不过的语言吧,大概也没有人会把青蛙跃入水池中发出的水声做成曲子。即便在目睹青蛙跃入古池时,也无法想象能获得这首俳句赋予读者内心的那种感铭。这里只有一种超脱了任何道理,升华了的精神在激荡着。
可是如果把它替换成这样呢:
这是后世的一位名叫五十岚力的文学家加进去的,说是加上了一种明确的情感和季节。尽管如此,他这个好心的举动却毁掉了松尾芭蕉的名句,所起的作用只是让句子变得愚蠢而没有意义。
这又是为什么呢?
芭蕉的原句妙就妙在他的留白,没有加上任何附带个人色彩的点评,青蛙跳入水中到底发出了什么样的声响?那个古池是什么样子的?四周是否阳光明媚?是游人如梭还是四下安静无人?我们脑海中会构建出各种各样不同的画面,而就因为小青蛙跳入水中清澈简练的声响,打破了寂静,在我们脑海中冲破出一片空白。
这就是留白的无尽可能性之美。
所以文字的留白,到底体现在何处?又是为何能够体现?我们用前面提到的绘画、音乐、视频来和其做个对比吧:
绘画中,有色彩,有线条,有大笔大笔的涂抹也有工笔细描。画家们能将自己的意识灌注于作品之中,具体表现出色彩,线条,笔触,还有空白……再直接不过了。
文字则,只是黑纸白字。在这之中有众多完全解释不通的东西。文字毕竟是一种一维的信息—不是绘画的二维,不是视频的三维。也没有音乐的连贯性,而是可以间断汲取的信息。因为文字本身也是我们思想的呈现方式,因此同时也会很干脆地转换成脑中的神经电脉冲。
突如其来的不加以转换的大量信息是我们处理不来的,我们只能摄取作者所要呈现给我们的内容的很小部分(比其他表现形式少多了)。所以文字无论多么详实,都一定是印象的。
这样的印象,映射到脑中后,会激发起不同的感受,而这感受是因人而异的。每个人的经历,所见所闻不同,文字则会激发起这些内容。其他的形式做不到如此原生的激发。比如绘画,看到了一束花,便会首先依据这朵花呈现出来的直接样子展开联系;如果是文字,无论用多少形容词去修饰花,也会因为每个人对每个形容词理解之不同而引发可能性更宽广的感受。
小红帽的故事中,年轻貌美的女孩去拜访外婆,最终却被假扮为外婆的大灰狼吃掉。
如何?
是否感觉被装进了一股难以名状却又真实非常的空白,在心中某些观念被冲撞殆尽之后一副茫然:“什么?”
在这样的想法过后,你会发现,自己思维碎片的缝隙中时常会渗出可爱的小红帽被大灰狼生吞的骇人场景,脑海中一片空白,像是抱紧了一块冰。这就是短短几行童话的力量,文字的力量,文学的原形。
文学是原生的,是可能性的,我想大概就是这样。
而关于无道德原则,这样的故事在历史上其实出现过很多,比方说《阅微草堂笔记》里的,《聊斋》里的狐精鬼怪,还有塞万提斯的闹剧般的《堂吉诃德》,王尔德的《坎特维尔的鬼魂》,爱伦坡的《用X代替O的时候》这种作品层出不穷。这样的故事既无法拯救人,也无法给予人安慰,只是留下一种留白的,静谧的美感。这样的最后只会留下孤独和无法拯救,然而生命、人生到了最后不也是孤独和无法拯救吗?而我认为,无法拯救本身就是一种拯救,那么无道德原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原则。这样子的东西是文学的原形,也是人的原形。
然而如果是不加以思索地留白,纯粹白痴般地留白,是没有意义的,难以成为艺术,必须往里面注入高尚的精神。并非说是只有这样的文字才足以成为文学。虽然这样留白技巧高超的文字是文学的原型,是文学的摇篮,但成人要做的绝对不是退回到摇篮里去。成人要做的是保留对于原型的自知,以这样的东西作为出发点,如果文字不是从这样的原形出发的话,我这人绝对不会信任它。要创造出有意义的作品,必须注入蛙跃的水声,必须在小红帽死前竭力描绘她的天真可爱,必须注入高尚的精神,必须注入花。
最后给大家留下一个疑问或者说一点启发,这是关于芥川龙之介的故事,
芥川龙之介晚年,一位农民作家去拜访他,希望能用他的素材进行创作:
“农村里有一户人家,已经有六七个孩子了,最近又得了一个,那个家庭生活条件很是艰难,如果孩子活下来的话,那么全家都没饭吃。最后夫妻两人协力把婴儿投到井里淹死了。”
“……这是真的吗?”芥川很惊讶。
“当然是真的,我就是那个婴儿的父亲。您认为我做得对吗?”
这个故事记载于芥川龙之介算不上手稿的草稿上,在他生后才被人整理发现,而芥川最后也找不出回答。
大家要是当时的芥川,会如何描绘这个故事呢?这刚好是充满了无道德原则的故事,这也刚好是可以加以创作的文学的原形。
欢迎大家之后与我交流。
总而言之,请大家在接下来和文字打交道尤其是写作的时候意识到文学的原形,多多在留白的自知上进行创作。其他什么的我这个原作者也总结不出来了。
如果我的二流文学论能给大家任何启发或者帮助的话,我也将感激涕零谢天谢地……
特别鸣谢:格,醒能述以文者
事实上我并不喜欢春天,可也没到十分不喜欢的地步,只不过说如果把整个静安区不喜欢春天的人叫过来,我能排在里面的前两百。我对此有相当的自信。
那天周五我坐了一个多钟头的地铁,拖着行李到家,迎接我的是窗外完全铺满视线的白玉兰。我被这样的景象震撼到了。上一周,玉兰开遍的地方原来就只有棕黑色的枝干,有如女巫的纤细手指伸在那里,此刻却都开满了洁白无比的花——没有代表着夏天的绿叶衬托。那是一种在环境中显得很是突兀的白色,像是把整篇窗外之景描绘下来之后用可塑橡皮擦去的部分,只不过恰好是“花”的形状罢了。这也解释了为何我认为只有白玉兰才是真正地亭亭玉立,什么荷花郁金香之流只能同统统靠边站——因为玉兰存在,但又不像是属于存在的地方似的。我呆望着玉兰好久,直到把它变为感知的一部分。实际上,推开窗子之后,只要伸手我便能触碰到白玉兰,但我终究没有去做。我自己都有点魔怔。
两周之后再去看,树的那伸向我的枝已经被园丁剪掉了,白玉兰不再触手可及。
我站在那窗户后面,于两三分钟内流下了两三行眼泪。这是很造作的事情,我可终究还是做了。“今年第一次流眼泪居然是为了这个”这样的想法耻笑着我,可这眼泪就像是日光下流淌的几滴露水,除了晶莹的光感之外没有留下什么。
顺带一提,我最喜欢的花是鸢尾,而这句话的意思在于我是因为鸢尾这个名字而喜欢上鸢尾花的,除此之外的理由都是后来造作的杜撰。鸢尾也是在春天开放。
初中毕业的时候,我央求着家里人帮我买一束鸢尾。我想把她别在校服上。这是面对离别(或者有可能不是离别,总而言之是离别有关的好复杂好难受的感觉)时我的浪漫,使我想起了巴黎公社那鸢尾般高尚的鲜血。呵,巧合吗?巴黎和鸢尾与不知为何——毕业时的我。
家里人拒绝了,我倒也没有十分难过。那天照的照片相当难看,至今都没有看过第二眼。我在毕业签名板的最高处矫情地署下了名字:希登布雷德。虽然是七月一日,但我始终无法把这一天归到夏季。
后来看了一部叫做《鸢尾》的电影,具体情节也忘了大半,总之发现了鸢尾的花语好像是什么“不能达成的,分别的爱”之类的,然而那时能做的除了耸肩也别无它事。有一种心被很干净的风洗刷的感觉,说不上难受,说不上享受。
可我那时还是没有看到过真正的鸢尾,所见的不过是梵高画中扭曲十分不成样子的蓝鸢尾,我很不喜欢梵高,这是因为某种即便是对你也不能说的理由。
劳技课下课的途中,我在木板道旁边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鸢尾,那是白鸢尾。放学后洗完澡我又第一时间赶过去看她。两三抹白色涂在深邃的苍绿之中,透着点秋天的黄。鸢尾也没有想象中的难看,如伊人的百褶裙,可这样是不是没有了她名字本身的含义?“如果真的是遍地‘鸢尾’的话,有些血腥”,我蹲下来咕哝。
天下着雨。
玉兰盛开的一周后,花的白便化为了烂香蕉皮般的褐色。
鸢尾花除了木板道的几株,在水池旁有一大片,显得庸俗十分。
所以我不该对剪掉的玉兰枝痛哭,也总不该为自己爱上了一种素未谋面的话然后珍视“重逢”吧。
其实这是一件挺无厘头的事,我迷恋错恋的是春天中属于冬天的白色,我蔑视充满生机的绿,我为了流泪而流泪,为了名字而爱上一种花,或者说爱上一朵花的幻影。在春天的复苏之中,我吐出泡泡困住自己,吐出银丝束缚操纵自己的心。
其实,其实我可能连心都没有。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可我每个春天都确确实实地在生病,如果要说什么春天中准时尽力的事,于我而言只有生病了。(实际上,我刚刚吐出来的痰中带有鲜艳的血红,我用餐巾纸把它用捏金鱼的手法投到角落里的垃圾桶。)我在各种各样的病痛中发现春天其实是在吮吸无数个和我一样的人的生气而生长,春天真是个难伺候的家伙。
春天用它的成长和繁茂反衬我的渺小和衰落,我在春天原地踏步,是个神经质。
在这样的春天,X女士又多次出现在我脑海中空白的地方,我还记得,清醒地记得每件与她有关的事,就像不小心抖落的金粉。就算在不情愿,她已经如同病痛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尽管那一部分应该经历过癌变在侵蚀着我,好痛。我意识到我必须接受这样的情况,尽管很痛。我已意识到我必须爱着她,尽管我痛恨她。
欸?所以说这两种情感真的可以共存吗?好像可以哦。
我深爱着春天,我恨透春天,我还在矫情地寻找白色,因此我给春天写了这样一封情书。
最近不知怎么,很感伤悲。可我始终无法具体描绘出那是哪一种伤悲,因为每当我要抓住伤悲的时候,它都会溜走,留下虚无的空壳。
知道自己为什么悲伤,大概是很幸福的一件事。
幸福,是玩具吧?不是吗?
有什么是可以坚持下去的幸福?没有吧,我想也是。幸福是变动着的,不是像什么“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这般简单明了的。如果幸福到来之后的获取如同呼吸空气一般自然,我认为那只是空气,而幸福不应该是空气,不应该变得稀疏平常。
刚开始住宿的时候,能有一包泡面吃吃就感觉不可思议,十分幸福,仿佛泡面的香味会在宿舍中绕柱三日。而自从几乎全宿舍都开始揭下毕恭毕敬的假面,露出真面目而开始全员带泡面时,吃泡面一事成了再理所当然不过的日常,不吃泡面感到的不快,反而成了一种负担,如同缺氧。
幸福不是泡面,幸福不是空气也是这样一个道理。
幸福应当是拼命学习后的两小时游戏,美人的回眸一瞥,刚照到一分钟的冬日暖阳,如此这般短暂卑微的存在,如同玩具。
玩具的价值在于刚得到的瞬间,那五分钟热度,玩厌了或者玩坏了便直接丢弃,不会有丝毫可惜。没有把玩具当传家宝的人,没有把玩具当成理所当然的空气的人。可是,会有为了那几分钟快感而一掷千金,甚至付出生命的人。
幸福果然是奇怪的玩具啊。
所以在本质上,相当的不可靠。
这样的不可靠并非因为人的劣根性这样俗套的东西,而是幸福本身就具备玩具的要素。
对了,我的悲伤,大概就是快要放弃对于幸福的追寻一事吧!
我们说对于幸福的感知,大抵都会落到沉溺这个词上。可我总觉得沉溺也可以运用在宿醉上。
我总欣赏不了喜欢喝酒的人,因为酒并不好喝,毕竟尼采都把这种东西称为尿一样的液体,喝酒的人喜欢的大概是醉着的感觉,可一旦醉到了宿醉的地步,那便会是十分的痛苦懊悔。饮酒作乐啊!不是让愁更愁,痛苦更痛苦。饮酒不是为了故作老成持重,而是为了烂醉的无理智的狂欢,这是毫无价值的东西。
沉溺于幸福中,则是会把人塑造成认为幸福是理所应得的傻瓜,除了幸福之外无法思考其他事情。
我放弃了对傻瓜的追寻!
这大概能被定性为迷失吧,不过事到如今已经随便了。
可我真的好想好想要能够填补这一空缺的东西啊。
前几天在座谈会上有幸听了一次朗读,文章或者诗歌的具体内容我已经忘了,可朗读者似有若无的表情,那双跃动着的眼睛和如秋水般的言语却长久留在记忆中。一直以为所谓朗诵都是要有聚光灯,朗诵者必须激情澎湃,文章也必须是符合朗读这一目的的。可这次朗读颠覆了这种理念,随性庸散,可我却能体会出更为接近作品本身的东西,那人化身作品和人之间的桥梁,把原诣直接送了过来,整个文章的世界,赛璐璐般呈现。
还有好几年前在家乡的时候,坐着人力三轮车在海滨路穿行,然后突如其来的骤雨在阳光的聚焦之下打在刚刚铺好的沥青路面上。车夫见状靠边停了下来,把乘客的车棚支了上去,然后再卖力地向前骑去。虽然他的身子已经被雨淋湿,但丝毫没有不快的样子,而是为这酷暑中难得的雨而高兴着。我则是从各个器官中感受到了雨——气味,声响,还有清新透明的触感。比起云雾缭绕地下着雨,那个时候的雨反而更符合我印象中对于“雨”的认知。
然后还有在蒙特雷市时,下榻的蒙特雷酒店。这座古色古香的酒店曾今接待过不少风流人物,其钉在墙上的一框框相片展示着昔日的风华。然而今日,这也不过是一个在老城区的普普通通五层楼联排房罢了。我坐在床上,望着远方的一只只上下起伏着的帆船,然后脚踏着有着楠木香气的地板,发出单调的吱呀声。在那个灯光昏黄的环境里呆了好久,以至于错过了好贵好贵的早饭。
为什么在联想幸福,或者说近似于幸福的事物时,会想到这三件完全不相干的奇怪之事呢?啊有了,这些东西都像是泡沫吧。
喝饮料的时候,泡沫是不经意间出现的,并且不是喝饮料的目的,却本质上也是由饮料组成的。没有人会去为了泡沫而喝饮料,也没有说为了泡沫而特制的饮料(有些酒除外,这也是为什么讨厌酒)。但是在饮用饮料时所感受到的泡沫就是能给人以难以言状的浓厚快感,然后转瞬即逝。
像是听一次并没有什么作用的座谈会的朗诵,嗅着刚铺好的沥青路面的雨天气息,下榻不复昔日长日将尽的旅馆,这些都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东西,却都在那同样没什么意义的时间点给予了感官客体以微量的慰藉,然后转瞬即逝,就好比泡沫。
比起规模宏大得夸张的幸福,泡沫才是支持着生活的东西。
一直寻找幸福,却又希望这如玩具一样的东西能够长久持续,这样欺骗着自己,弄到手后又毫不可惜地将其抛弃,这便是幸福的痛苦,也是其最终一定会沦落的困境。泡沫不需要追求,本身也不祈求被赋予意义,消逝后人不会感到可惜。
能感知到泡沫的生活,我把这奉为生活的最高形态,这代表着不用去自我欺骗,能够把精力用在正确的事情上。
可我的悲伤并没有因为知道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情而减少。
知道愚钝就要去学习,知道懦弱就要去锻炼,知道无力就要想着放下,这些不外乎都是你知我知的正确之事,可越学习越知愚钝,越锻炼越知懦弱,越放下便越知无力,这同样是你我都亲身经历的事情。最后无可奈何只得在妥协中敷衍了事。
我害怕自己在这样的妥协中产生新的对于幸福的渴求和希望,然后失去。
害怕失去未曾拥有的东西,这是一件多么可笑可悲的事啊。
这代大概是我在接触泡沫时的多疑所致,算是咎由自取,在拼命吮吸泡沫时却把恐惧欲盖弥彰。
总算搞明白了,就是这样的我的可笑之悲伤。
为什么美女眼神都杀人
或许是美杜莎把自己的瞳孔借给了她们
反正闲来无事不妨同类共勉
我被这样美杜莎的瞳孔杀了千次万次
然后不知疲惫地在其中找到新的生命
月夜孤灯静悄悄
这样存世的美杜莎的同类们
既不勤于世故亦不居高自傲
只是用杀人的眼凝视某物
杀人的眼注视着
虚无的缤纷与甜美的罪恶
苦役下的众生呆滞中的魂
没有佩尔修斯的人间世甚是无趣
杀人的眼毕竟也能算清自己的命数
所以其实佩尔修斯是谁也无所谓了
我好想要直视这杀人的美女的瞳孔
在被神话的目光穿通为愚昧的人前
看清藏躲在杀人瞳孔背后的黄蔷薇
为什么会是轻柔无比的黄蔷薇
这个问题没有本质更没有所谓正如同
为什么美女眼神都杀人